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某工程定额工期为20个月,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实施中,发包人要求该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调整了合同工期。关于该工程工期和赶工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了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1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不超过定额工期的20%,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未超过定额工期的10%,不支付赶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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