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师指示的设计变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工程师无权增加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工程师无权减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工程师无权删除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
工程师无权改变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的施工顺序
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师可以发出变更通知的条件包括: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者其他人实施;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③更改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⑤未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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