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1】背景资料:建设单位投资兴建酒店工程,地下1层,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为: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期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每月按照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进度款;项目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为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额的5%(每月完成工作量中扣除),玻璃幕墙、室内精装修、消防由专业公司负责,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部分条款不妥,提出改正意见。事件二:建筑总公司中标后,及时组建了项目部,将主体钢结构工程分包给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专业公司施工。钢结构专业公司将钢结构制作委托加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某劳务公司负责施工,并约定劳务公司负责钢管等周转材料的租赁,钢结构公司承担租赁费用,项目部按照施工总承包要求,进行了大量的总承包管理和配合工作。【问题】1.指出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指出钢结构专业公司在工程分包管理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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