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拉用的千斤顶与压力表应配套标定、配套使用,标定应在经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期进行,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当处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标定的情形是()。
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
张拉次数超过300次
温度低于0℃
使用过程中千斤顶或压力表出现异常情况
千斤顶检修或更换配件后
张拉用的千斤顶与压力表应配套标定、配套使用,标定应在经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期进行,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当处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标定:(1)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2)张拉次数超过300次;(3)使用过程中千斤顶或压力表出现异常情况;(4)千斤顶检修或更换配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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