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于2024年4月1日收到设计人提交的中期支付申请,根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发包人将款项支付给设计人的最迟日期是()。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5月6日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自同意中期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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