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验收过程中的争议,由()协调、裁决。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外聘专家
验收主持单位
验收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协调、裁决,并将验收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涉及重大问题的保留意见列入备忘录,作为验收鉴定书的附件。主任委员裁决意见有半数以上委员反对或难以裁决的重大问题,应由验收委员会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验收主持单位的裁决文件应作为验收鉴定书的附件,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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