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关于规划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有()。
申请变更的主体为施工企业
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