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免除施工单位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被监理工程师责令暂停施工,致使工期延误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部分农民工停工抗议,致使工期延误
地震导致已完工程被爆破拆除重建,造成建设单位费用增加
由于战争,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致使工期延误
因迟延履行而遭遇洪水,导致工期延误
《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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