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资料: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76895㎡,整体地下室1层,主楼地上14层,裙房3层,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为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基础为箱型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触探检查发现基坑内裙房部位存在局部软弱下卧层,针对软弱下卧层,项目总工程师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开现场会议,决定采取灌浆补强并立即组织实施。灌浆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进行基坑验槽,并形成验槽记录。事件二:监理单位在对现场水泥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使用的出厂超过2个月的快硬硅酸盐水泥没有复验合格材料,随即要求停止使用,责令整改,施工单位以出厂未超过三个月为由拒绝。事件三:在首层连续梁施工方案中,明确指出:采用电渣压力焊焊接梁纵向受力钢筋;梁下部钢筋接头留置在梁跨中1/3跨度范围内;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不小于400mm;监理工程师认为方案中上述做法存在不妥,责令改正后重新报审。施工过程中,发现钢筋焊接性能不良,施工单位立刻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对该批钢筋进行相关检验。事件四:项目制定的预制构件施工技术方案中规定:预制构件吊装采取措施保证主钩位置,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控制在40°以上,竖向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小于构件高度的1/3,每层制作1组40mm×40mm×160mm的长方体标样试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有些规定不妥,要求整改。【问题】1.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并写出验槽时重点观察的部位有哪些?2.材料进场检查时监理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进行的开盘鉴定包括哪些内容?3.指出首层连续梁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哪方面的检验?4.本项目预制构件施工技术方案中有何不妥,并分别说明理由。采用套筒灌浆连接的预制构件就位前应检查哪些内容?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1.事件三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一: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的处理程序不妥。理由:基坑槽底发现与原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不符或其他的异常情况,应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不能施工单位自行拟订方案后组织实施。不妥之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槽。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妥之三:参加验槽的单位仅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理由: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槽。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的部位有: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2.(1)合理。理由: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2)开盘鉴定的内容包括:①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②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③混凝土强度;④混凝土凝结时间;⑤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3.(1)不妥之处一:采用电渣压力焊焊接梁纵向受力钢筋。理由:电渣压力焊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4:1范围内)钢筋的连接,不适宜梁纵向受力钢筋。不妥之处二:梁下部钢筋接头留置在梁跨中1/3跨度范围内。理由:连续梁、板的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梁端1/3跨度范围内。不妥之处三: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不小于400mm。理由: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2)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4.(1)不妥之处一: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控制在40°以上。理由: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不妥之处二:竖向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小于构件高度的1/3。理由:临时支撑不应小于竖向构件高度的1/2。不妥之处三:每层制作1组40mm×40mm×160mm的长方体标样试件。理由:每工作班应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40mm×40mm×160mm的长方体试件(2)应检查的内容有:①套筒、预留孔的规格、位置、数量和深度;②被连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