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
(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时,不应污损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应采取措施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开出现场车辆的清洁。
(2)现场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宜及时进行地面硬化。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4)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
(5)建(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拆除爆破作业前应做好扬尘控制。
(6)管道和钢结构的喷砂除锈作业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