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工程的优点有( )
分包单位参与管理,可降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
建设周期相对较短,有利于工程较早投入使用
总包合同价确定较早,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有总承包单位监督和分包单位自控,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
协调工作减少,有利于合同管理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由于施工合同数量比平行承发包模式更少,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可发挥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总包合同价可较早确定,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既有施工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施工分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调控制。但该模式的缺点是: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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