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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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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