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定量综合评估法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评标的优点有()
可减少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
可增强评标的科学性
可增强评标委员之间的深入交流
可集中体现各个评标委员的意见
可增强评标的公正性
定量综合评估法又称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价法。通常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分析记分、加权汇总,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分,然后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选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定量综合评估法的特点是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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