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文本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的有()。
永久工程的损失
施工设备损坏
停工损失
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的人员伤亡损失
通用条款规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损失自担”):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设备、停工损失、承包人的人员伤亡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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