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
事故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是质量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只有先将事故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单位,才能启动后续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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