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主体是()。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机构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
项目监理机构
18教材P241,原文为“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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