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形有()。
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
死亡29人
重伤73人
死亡73人
重伤100人
原文是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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