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的“三不放过原则”是()。
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主要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质量责任单位未受处理不放过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简称““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ps:虽然现在使用“四不放过”原则更为普遍,但19年教材仍然是写着“三不放过”,所以以教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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