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15000m²,地下二层,地上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800mn厚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建筑总高20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了3名土建类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部对现场的施工安全危险源进行了分辨识别,编制了项目现场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要求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专业分包单位以没有配备相应救援器材和难以现场演练为由拒绝。总承包单位要求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外装修施工时,施工单位搭设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见下图),架体搭设完成后进行了验收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项目经理组织参建各方人员进行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监理工程师认为检查项目不全面,要求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予以补充。
问题:
1.本工程至少应配置几名专职安全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项目经理部配置的专职安全员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专业分包单位应如何执行?
3.指出背景资料中脚手架搭设的错误之处。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现场高处作业检查的项目还应补充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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