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迟报事故或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标准为()。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4日 11:33 中迅网校 阅读量:718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迟报事故或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标准为()。

  • A

    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

  • B

    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

  • C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D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答案

分享到:

重要提醒
检测到您的账号已在其他设备登录,
请重新登录
退出登录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