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对合同成立地点的认识。根据《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成立的地点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时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所以原则上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基于此,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当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本题中A项正确;B项错误,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地;C项错误,应为承诺生效地;D项错误,应为主要营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