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分部工程验收应由()主持。
设计单位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勘测单位
9版教材P266页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栗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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