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责任的暂停施工大致有几类原因:①发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自身未能尽到管理责任,如发包人采购的材料未能按时到货致使停工待料等;也可能源于第三者责任原因,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缺陷导致停工等待变更的图纸等。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停工损失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如施工期间发生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暂停施工。③协调管理原因。同时在现场的两个承包人发生施工干扰,监理人从整体协调考虑,指示某一承包人暂停施工。④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暂停一段时间的施工。选项D是正常的施工活动,无须暂停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