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计入应在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配合服务工作有()。
审查勘察作业安全措施计划
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参与施工过程及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工程试运行
配合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
“设计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参见教材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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