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
3个月至1年
6个月至3年
1年至3年
3年至5年
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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