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5月29日真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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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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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没有约定的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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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事人对工程支付时间约定不明,建设工程未交付的,起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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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当事人对工程支付时间没有约定,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起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为竣工验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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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A原为“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订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教材已删除B原为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订立施工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教材已删除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修改后AB正确。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