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材料采购合同生效后,买方 应在约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
30%
20%
15%
10%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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