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皖人社秘〔2022〕59号《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2022年度合肥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工作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被抽查者(详见附件5)需在8月24日至26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录平台
1、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点击“专技考试资审”栏(如附图1)。
2、进入“2022年度合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抽查”项目(如附图2)。
3、输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个人手机号)。
(二)上传个人材料(证明)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6:00,被抽查者未按时上传资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证明;
3、报“免一科”的,按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书;
4、增报专业的,上传全科二建证书;
5、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写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和年限);
6、社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如有多页则上传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考生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社保查询”,进入“市民中心 社保”-“社保查询”模块或小程序,点击“缴费账目明细”-“查询”-“下载PDF”-打开并截图上传(如附图3);同时把最后一页二维码旁的“验真码”填入相应栏目 (如附图4)。
7、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1)以“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合肥考区报考者。在合肥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报考者,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并说明具体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和年限。另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与现在或曾经的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工作单位和缴纳社保单位有人事托管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以“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合肥考区报考者。在安徽省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但工作单位不在合肥行政区域的报考者,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并说明具体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和年限。另提供在合肥地区常住或户籍在合肥的证明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社保缴费证明(查阅方法同上)。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者,须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培养批文、协议以及和有协议的建设工程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
二、其他事项
上传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上传的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凡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抽查材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12333-1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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