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导致工程拖期的原因或情形,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可以批准工程延期的有()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属于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原因
工程拖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未超过总时差
工程拖期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且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
监理工程师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剥离检查,经检查合格而拖期的时间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1)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2)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5)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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