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其中,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各占()。
20%,80%
30%,70%
40%,60%
50%,50%
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其中,投标行为占20%,履约行为占80%,若有其他行为的,从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