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资料:
某公司新建办公楼工程,现浇框架结构,地上15层,共计建筑面积22万㎡,其中地下为设备和停车用房,地上六层为商业建筑。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主体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该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将施工资料汇总后按相关要求整理后移交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问题】
1.写出应参加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的人员还有哪些?
2.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标准是什么?
3.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写出正确的验收程序。
4.改正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的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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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
2.(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3.不合理。
正确做法:(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3)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4)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