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背景资料:某安装工程公司承包了一套燃油加热炉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加热炉、燃油供应系统、钢结构、工艺管道、电气动力与照明、自动控制、辅助系统等。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约额3000万元(含甲供设备暂列金200万元),工程预付款100万元,质量保修金90万元。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钢材的价格随市场波动时,价格变化率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时,只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合同中H型钢材价格为5000元/t,共400t。工程履约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安装工程公司负责的燃油泵进口管道上的阀门和法兰到货延迟,为了不影响单机试运行的进度,阀门和法兰到场后,安装工程公司马上安排管道和法兰的施焊,阀门同时安装就位。工程履约过程中,H型钢的市场价格上涨为5400元/t。因此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增50万元。安装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了加热炉、燃油泵等动力设备的试运行方案,报建设单位进行了审批,并按照方案,组织了单机试运行和联动试运行。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后,填写了工艺管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做了检查评定结论。【问题】1.请计算说明H型钢的合同价款是否予以调整?如不考虑其他未提及的因素,请计算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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