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E项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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