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的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总经理的职权:(1)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2)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投标、中标单位;(3)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4)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决算;(5)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6)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8)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9)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人员;(10)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11)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12)组织项目后评估,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13)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14)提请董事会聘请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