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活动中心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二层,采用自然通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工程师督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检查混凝土运输单;并做好混凝土扩展度测定等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进场的钢筋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抽样检验了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结构施工至四层时,施工单位进场一批72吨≠18螺纹钢筋,在此前因同厂家、同牌号的该规格钢筋已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对此批钢筋仅抽取一组试件送检,监理工程师认为取样组数不足。事件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验收主持及参加人员均不满足规定,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事件四:该工程交付使用7天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在对室内环境的甲醛、苯、氨、TVOC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30分钟后进行检测。在对室内环境的氨浓度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2小时后进行检测。
问题:
1.事件一中,除已列出的工作内容外,施工单位针对混凝土运输单还要做哪些技术管理与测定工作?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还应增加哪些钢筋原材检测项目?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料检验批量最大不宜超过多少吨?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谁主持?还应有哪些人员参加?
4.事件四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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