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新建传媒大厦项目,对其中的消防工程公开招标,由于该大厦属于超高层建筑,且其中的变配电房和网络机房消防要求特殊,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专业资格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招标人于3月1日发出招标文件,定于3月20日开标。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其中有三家单位发现设计图中防火分区划分不合理,提出质疑。招标人经设计单位确认并修改后,3月10日向提出质疑的三家单位发出了澄清。3月20日,招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3个技术经济专家和2个业主代表一起组成评标委员会,准备按计划组织开标。被招标监督机构制止,并指出其招标过程中的错误,招标人修正错误后进行了开标。
A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其施工方案按照消防系统的构成对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了详细阐述。评标专家认为不够全面,评分较低。经详细评审,由资格过硬、报价合理、施工方案考虑周详的B单位中标。B单位在完成了消防工程的全部内容后,请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取得了合格资料。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部门提交了包括消防验收申请表、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以及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在内的资料,要求验收。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后要求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问题】:
1.投标单位专业资格审查包括哪几个方面?
2.指出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错误?
3.A单位阐述的施工方案中还缺少哪些系统?
4.建设单位还需要补齐哪些材料才能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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