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除特殊情况,政府需要审批的有()。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工程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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