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背景: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28150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4500万元,其他项目费150万元,规费123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20%,利润率为5%,综合税率为3.48%,人工费80元/工日,吊车使用费3000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50个月。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38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事件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1)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2)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3)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7.8万元。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180工日、吊车12台班、材料费1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8万元,设备保护费3.5万元。事件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A、B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3天增至8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5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问题】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2.事件1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3.逐项指出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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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8150+4500)×3%=979.5(万元)。签约合同价=(28150+4500+979.5+150+123)×(1+3.48%)=35082.307(万元)。2.(1)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理由: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增加赶工费用。由于(50-38)/50×100%=24%>20%,且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所以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2)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②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③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入,不经济地使用机械等。3.(1)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①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由于未探明古墓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故导致的基坑围护工程损失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②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由于未探明古墓而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③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7.8万元不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其相关的人工与机械费用应由文物保护部门承担。(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33+5.7=38.7(万元)。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迟延付款利息。事件3中,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2×3000+160000)/10000×(1+20%)×(1+5%)=26.51(万元)。5.事件4中,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导致的吊车台班窝工,并没有明确工程材料是由谁提供的,所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费用补偿申请应分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是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则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因为在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做好详细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材料的堆放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由于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导致吊车作业窝工,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故项目监理机构不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2)如果是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则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