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交底层级包括:
(1)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就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
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向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现场班组、现场安全员、现场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单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作业班组、现场班组、现场安全员、现场技术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工种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4)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应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交叉作业时,项目总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相关作业队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的,应补充交底,相同项目连续施工超过一个月或不连续重复施工的,应重新交底。
2.隧洞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程序如下:
(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2)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新审核。
3.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
(2)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职责和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现场作业环境特点、不安全因素的识别和处理、事故防范等。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劳动纪律、安全作业与职业卫生要求、作业质量与安全标准、岗位之间衔接配合注意事项、危险点识别、事故防范和紧急避险方法等。
4.闸门安装重大危险源为:闸门的起重吊装。围堰拆除重大危险源为:围堰拆除。
监理人对大型起重设备的进场验收程序为:
(1)施工单位使用外租施工设施设备时,应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明确出租方提供的施工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使用条件,确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2)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3)施工承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4)报监理单位验收。
(5)监理单位检査起重设备牌证、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检验结果、验收文件。
(6)监理单位同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