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设施,工程建设方案应报经有关()审查同意。
水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管理机构
河道堤防管理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
限制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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