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下列验收属于法人验收的是()。
单位工程验收
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
专项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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