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建设单位要求的使用年限
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30年
50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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