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5】某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事件2:乙施工单位进场后,首先进行塔吊安装。施工单位为赶工期,采用了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的塔吊安装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后及时签发了《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未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造成塔吊倒塌,导致现场施工人员l死2伤的安全事故。问题:1.指出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2.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分析事件2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问题提示:1.主要考核考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程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掌握程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主要考核考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各方责任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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