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手续不妥,要求改正;同时,要求补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内容。施工单位认为,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还要编制,报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并无不妥,不必补充。事件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上报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其中包括如下内容:(1)考虑到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在每日气温高于5℃的11:00—17:00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5℃的时段均不施工;(2)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布工程验收。事件三:施工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注:参数标注示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周)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作C的持续时间变为36天。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22天的工期索赔。问题:1.分别指出事件一种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分别指出事件二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安排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针对事件三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列式计算工作C和工作F事件参数中的缺项,并确定该网络图的计算工期(单位:周)和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25 中迅网校 阅读量:793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手续不妥,要求改正;同时,要求补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内容。施工单位认为,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还要编制,报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并无不妥,不必补充。事件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上报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其中包括如下内容:(1)考虑到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在每日气温高于5℃的11:00—17:00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5℃的时段均不施工;(2)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布工程验收。事件三:施工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注:参数标注示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周)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作C的持续时间变为36天。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22天的工期索赔。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一种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事件二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安排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三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列式计算工作C和工作F事件参数中的缺项,并确定该网络图的计算工期(单位:周)和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

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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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其专项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的有()。 下一题: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突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放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地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问题:1.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同意终止沉桩是否正确,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哪几种?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3.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并说明理由。4.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做法,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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