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要求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没收存在隐患的设备
检查中一经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②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③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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