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背景: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因工程技术复杂,该工程拟分两阶段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事件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问题】1.逐项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提出的哪些费用补偿项是合理的?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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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对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的判定如下:(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价格,不妥。理由: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妥当。(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妥当。2.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分析如下:(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1)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对工程设备进行了清点移交。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工程设备进行检验,进场的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并与说明书和包装上的质量标准相符,且应有相应的产品检验合格证,设备应有详细的使用说明等。(2)施工单位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和配件采购费是合理的。4.(1)不妥之处一: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改正。正确做法:《监理通知单》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只能向总承包单位签发,不能向分包单位签发。(2)不妥之处二: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正确做法:分包单位编制技术处理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报技术处理方案。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