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4】背景:某厂房,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内容不是很完善,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因此双方在该工程合同条款中作出如下约定:(1)由于本工程图纸设计内容不够完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还难以确定,为了使该工程能尽快开工,双方商定拟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暂定合同价款),以避免双方承担过大的风险。(2)在合同专用条款甲方责任中约定在工程开工前3天完成场地平整,临时水电引接到红线以内,但是在约定的开工日期,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现场,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甲方同意了乙方的要求。【问题】1.本案例中甲方和乙方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2.关于事件2,甲方是否应对乙方延期开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费用损失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6:09 中迅网校 阅读量:14

【案例24】背景:
某厂房,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内容不是很完善,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因此双方在该工程合同条款中作出如下约定:
(1)由于本工程图纸设计内容不够完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还难以确定,为了使该工程能尽快开工,双方商定拟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暂定合同价款),以避免双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2)在合同专用条款甲方责任中约定在工程开工前3天完成场地平整,临时水电引接到红线以内,但是在约定的开工日期,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现场,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甲方同意了乙方的要求。
【问题】
1.本案例中甲方和乙方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2.关于事件2,甲方是否应对乙方延期开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费用损失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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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案例23】背景: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生产设备由建设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采购;幕墙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项目,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材料费中应包含技术保密费、专利费、技术资料费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进行挖孔桩检测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经查,确认是因地质勘察资料有误所致,施工单位按程序对这些桩进行了相应技术处理,并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事件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使用其拥有专利的新材料前,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对新材料的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结算工程款时,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事件3: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不满足验收要求,经查,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须更换设备零部件。施工单位按约定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零部件拆除、重新购置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索赔申请。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负责到场生产设备的清点、验收和接收,为此,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费用索赔申请。事件4:幕墙分包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招标方案提出:①采用议标方式招标;②投标单位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满足分包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要求的自有试验室;③由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④中标单位如不服从施工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承担主要责任。【问题】1.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处理程序。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事件2中,新材料验收标准应由哪家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指出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中哪些可以获得批准?施工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的建议?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4中招标方案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下一题:【案例25】背景: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部分建议如下:(1)省外投标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承担过类似工程;(2)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中标的,可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4)中标人可以将某些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符合条件的分包人完成。事件2:施工合同约定,空调机组由建设单位采购,由施工单位选择专业分包单位安装。空调机组订货时,生产厂商提出由其安装更能保证质量,且安装资格也符合国家要求。于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与该生产厂商签订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但施工单位提出已与甲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经协商安装单位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空调机组生产厂商。事件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费用发生争议:①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②项目监理机构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搭建;③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④项目监理机构影响到正常施工的检查检验;⑤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事件4:工程完工时,施工单位提出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0年,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问题】1.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并说明理由。2.分别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和甲安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事件3中,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分别应由谁承担?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施工单位的说法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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