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安排且匀速。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施工至第2个用,发现工程地质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需补充勘察并修改设计。由此导致工作A暂停施工1个月,工作B暂停2.5个月,造成施工单位支出施工机械设备闲置费15万元,施工人员窝工费12万元。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工程延期2.5月,费用补偿27万元的索赔。
事件2:工程施工至19月末,经检查,L拖后3个月,K正常,N拖后4个月。
事件3:建设单位在第20月初提出工程必须按原合同工期完成。为此施工单位提出赶工方案,将顺序R和S3个段流水施工,施工段和流水节拍见下表5-1
【问题】
1.针对1项目监理机构是否批准延期?说明理由,应批准费用补偿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2.事件1发生后是个总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及D、G总时差、自有时差
3.针对2,分别说明各项工作实际进度偏差对总工期影响。
4.针对3,RS之间的流水步距为多少个月?流水工期为多少?R、S组织流水是个后,工期总工期为多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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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1)项目监理机构不予延期,虽然地质情况不符属于建设单位责任,但是工作A暂停1个月没有超过其总时差1个月不影响总工期,工作B暂停2.5个月没有超过其总时差3个月不影响总工期,因此工期不予延期
(2)应批准费用27万元,因地质情况不符属于建设单位责任,施工机械设备闲置费15万元,施工人员窝工费12万元由建设单位承担。
2.(1)关键线路:
A->E->H->K->R->S->U(①->②->④->⑥->⑩->⑪->⑫->⑬->⑭)
C->F->H->K->R->S->U(①->③->④->⑥->⑩->⑪->⑫->⑬->⑭)
工作D:自由时差:6-1=5个月,总时差:5+1=6个月
工作G:自由时差:0个月,总时差:2个月
3.工作L拖后3个月,超过其总时差1个月,影响总工期拖后2个月
工作K正常,不影响总工期
工作N拖后4个月,未超过其总时差5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4.工作R、S之间的流水步距为3个月
流水工期:3+4=7个月
工期总工期为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