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某实施监理的工程,甲施工单位选择乙施工单位分包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为赶工期,甲施工单位调整了土方开挖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批。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围护结构变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后因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引发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事件2: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就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同时,就开始搭设高大模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事件3:甲施工单位为便于管理,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本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问题】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析事件1中甲、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局部坍塌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2.指出事件2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做法。3.指出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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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事件1中:(1)乙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方。(2)按照总、分包的合同的规定,甲施工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责任,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因此,甲施工单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连带责任。(3)监理单位在现场对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的行为及时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已履行了应尽的职责。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合同约定,对本次安全生产事故不承担责任。2.事件2中:(1)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因此,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不妥,应经安全验算并附验算结果。(2)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仅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即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妥。(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六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需经专家论证后才可以实施。因此,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评审不妥,应由甲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4)按照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以实施,因此,甲施工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报批的同时开始搭设高大模板不妥。(5)在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组织中,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不妥。3.事件3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因此,甲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