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4】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因工程技术复杂,该工程拟分两阶段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中产生;(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2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2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事件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问题】:1.逐项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提出的哪些费用补偿项是合理的?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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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1中,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妥当的判断及理由如下:(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当。理由: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不妥当。理由: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中产生妥当。理由: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妥当。理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不同时启封,先开技术标选出较好的投标人,再重点进行商务标的评审。2.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的判断如下:(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及其正确做法如下:(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正确做法: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共同进行开箱清点、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2)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要求补偿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正确做法: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施工单位提出要求补偿2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是合理的。4.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及其正确做法如下:(1)不妥之处:监理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2)不妥之处:分包单位编制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正确做法:对需返工处理的质量缺陷,分包单位编制技术处理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审批后,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由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